一、对象及标准:
1.2020年3月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补贴标准:失业保险金的50%,828元/月
2.2020年3月以后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补贴标准:失业保险金的50%,828元/月
3 .2020年3月以后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补贴标准:失业保险金的20%,331.2元/月
二、领取期限: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三、申领途径:网站申领: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失业补助金”;APP申领:浙里办APP/支付宝搜索浙里办小程序,搜索“失业补助金”;窗口申领: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至越城区延安东路664号1楼社保大厅就业失业窗口申请。疫情期间,倡导广大市民朋友尽量采用无接触的办理方式,即通过线上网站或者APP方式进行申领!
以上补贴申请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31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抓紧时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