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2020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参保企业(含劳务派遣企业)。
二、裁员率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一:(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计算公式二:202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以上公式结果符合其中之一即可享受稳岗返还。
三、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2、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3、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各类组织参照大型企业标准返还,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返还。
四、申请方式
企业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搜索“稳岗返还(稳岗补贴)”选择“受理区域”后,在线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