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是湖南省对口招生考试录取相关事项,供大家进行了解。
1.对口招生工作应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确定各专业门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学校须严格按专业门类录取,不得跨类调剂录取。
3.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4.招生高校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其中,音乐类、美术类、服装类文化和专业最大降分幅度均为10分。
5.根据教育部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省内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高职或本科专业;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和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具有免试被推荐到省内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高等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就读的资格。
6.对口招生其它有关优惠加分(降分)政策,按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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